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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悉,為真正把辦事台灣同胞的实事辦妥辦实,省委、省当局决议,每一年拿出4000万元專項資金,并出台30項新辦法,搀扶台資企業成长,支撑台灣青年来湖北就業創業。
30項辦法中,16項针對台資企業。包含:對总投資3000万美元以上的台資财產項目,纳入省、市重點項目辦理,落实“一事一议”政策;對新建的涉台园區,在新增扶植用地指标、地皮代價方面赐與公道保障和優惠;對在湖北新設立的台資金融機构,相干市州可按到位注册資金比例赐與一次性嘉奖;對住满3年以上、對本地經济作出進献的台資企業台籍高管,各地当局应對照引進人材獨立筒床墊,政策赐與得当嘉奖等;鼓動勉励将湖北優良台資企業產物列入当局采購目次;對台資企業查抄、强迫捐献等举行了严酷限兒童坐姿矯正帶,定,加大對台商权柄保障力度等。
另14項政策辦法,鼓動勉励和搀扶台灣青年創業就業。包含:支撑台灣青年以独資、合股或合股等情势来湖北創業;台中借款,凡法令律例未制止的行業和范畴均向台灣創業者開放;将台灣青年創業基地纳入省级科技企業孵化辦理系统,享受相干優惠政策;台灣青年創業就業者可按划定享受社保补助;台灣户籍創業大學生可按划定向創業地人社部分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补助,和享受現行大學生創業搀扶政策等。(陈鹏、伍洋、韩江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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