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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台灣事件辦公室重要职责:
一、钻研、订定對台事情目标政策;贯彻履行党中心、國務院肯定的對台事情的目标政策。
二、组织、引导、辦理、和谐國務院各部分和各省、自治區、直辖市的對台事情;查抄领會各地域、各部分贯彻履行党中心、國務院對台目标政策环境。
三、钻研台灣情势和两岸瓜葛成长動向;和谐有關部分钻研、起草涉台的法令、律例,兼顾和谐涉台法令事件。
四、依照國務院的摆設和授权,賣力同台灣政府及其授权社會集團會商及签订协定文件的有關筹备事情。
五、辦理和谐两岸通邮、通航、互市事件;賣力對台鼓吹、教诲事情和有關台灣事情的消息公布;处置涉台的重大事務。
六、會同有關部分兼顾协和谐引导對台經贸事情和两岸金融、文化、學術、體育、化痰茶,科技、卫生等各個范畴的交换與互助,和两岸职員来往、考查、钻研等事情,國際集會的涉台事情。
七、完成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使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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